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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司法救助案——完善残疾未成年人多元救助机制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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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梁某(1岁多)掉入邻居建房所设石灰池造成四肢皮肤高度烧伤、十个手指截肢,丧失自理能力。梁某前期治疗和后续康复花费巨大。但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金仍有78万元无法执行到位,梁某家庭生活陷入困难。


裁决结果

开平市人民法院、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结合本案未执行到位数额、梁某后续治疗需求等实际困难,共同决定给予梁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合计12万元。同时,联动当地妇联、民政、残联、慈善会等多方力量对梁某开展立体帮扶,协助梁某取得终身享受重残补助资格,为其家庭申办低保,积极争取妇联帮扶资金、慈善会爱心基金、爱心企业定向资助金合计2.4万元,并为梁某的监护人安排心理调适辅导。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秉持司法救助应救尽救的工作原则,不断延展司法救助的社会效能,创新探索“资金救助+立体帮扶”多元救助机制,通过三级法院联动救助解决残疾儿童治疗费用资金缺口困难,并联动妇联、民政、残联、慈善会等多方力量,帮助解决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及落实长期关怀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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