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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上下合力多举措加快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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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化解长期未结案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7月8日上午,我院组织部分法官召开“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督办会”。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梁颖文对梳理出的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再推进。

经统计,截至上半年,我院已清理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4件,仍有8件未结,其中包括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2件、18个月以上至三年未结诉讼案件6件。针对以上案件未结原因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等待另案审理结果、鉴定结果、被告人在逃三种类型。

通过对长期未结案件产生原因的分析,发现存在以下三点问题:一是“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案件,在审判实践中经常发生,占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总数的62.50%。二是部分案件如医疗损害纠纷,因鉴定难度较大,鉴定周期较长,需要补充鉴定等种种原因,导致鉴定不能顺利、如期进行。三是部分案件需与上级法院、其他机关如公安、检察等沟通协调,承办法官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存在等靠意识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

针对上述原因,我院对下一阶段加快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作了部署。

一是领导督办,实行院长直接约谈。对所有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分管领导督办机制,对分管部门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具体指导和督办,并定期向院长直接汇报。对分管领导督办不力、承办人工作不到位的,由院长直接约谈,构建从院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层层推进清理工作的上下联动格局,层层加压落实。

二是因案施策,推进案件审理进度。承办人需将案件未结原因、审理进度、审理计划形成个案说明,定期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梳理好措施和方法,及时反馈困难和问题。对需要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与相关案件承办单位及承办法官沟通协调,待其他案件审理终结后,及时恢复审理并结案。对因委托司法鉴定而无法办结的案件,加强与鉴定机构的联系,了解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尽量缩短鉴定时间。

三是整合资源,群策群力破解难案。在全面梳理基础上,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由专业法官会议对未结案件的形成原因、审判工作各个环节衔接方面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明晰审理思路,并提出指导性建议

   四是跟踪预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未结案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由审管办进行跟踪督办,并建立案件台账,督促承办人按照计划的结案期限按时结案。对长期未结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专门通报,并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员额法官的绩效考核。统筹推进案件增量和存量同步消化,防止前清后积,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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