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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落实三提升”全面深化家事审判工作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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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为立足点,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以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致力于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创新,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取得成效。2017年至今,共受理家事类纠纷案件1740件,审结1653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3.01%,调解撤诉率较高,年均达到48.58%,上诉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低,审判质效较好。

“三项举措”落实家事审判改革。一是强化专业化审判,2017年3月在民商事领域全面推行专业化审判改革,其中,除法庭以外的所有家事纠纷案件由民一庭集中审理,目前共有3个审判团队对家事类案件进行专案专审。近三年家事审判团队共办结家事纠纷案件680件,调撤率达47.79%,发改率仅为2.7%,比同期普通民事案件结案率高出3.45个百分点,调撤率高出9.81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动,立足多元化纠纷解决思路;先后在水口法庭、马冈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等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对符合诉前调解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定向开展法律服务,与市妇联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长效协助机制,定期安排法官到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接访工作,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三是创新审判工作方式,全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为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并及时反馈至市妇联、司法局及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密切配合,使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挥实效;全面推开离婚证明书制度,三年累计共计制发离婚证明书835份,有效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市妇联,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并获得市财政每年7万元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自该制度建立以来,已成功委托家事调查员介入7宗家事案件的调查,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三个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质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改革配套机制。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证明书等创新机制的适用力度,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在调查及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协作,并根据家事案件特点在原有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基础上进行再细化,并在诉前联调环节探索聘任家事调解员负责诉前纠纷化解,扎实做好、做专、做精家事审判。二是进一步提升家事案件的社会参与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家事类专项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并依托妇联、民政、学校、村(居)委会等力量,完善判后跟踪回访机制,健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配套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领预防家庭纠纷发生。充分利用信息化、新媒体等手段,深入报道家事审判在修复婚姻家庭方面的成效,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家事审判典型案例,传播和谐家庭观和正向价值观;通过法院开放日、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使更多群众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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