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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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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月12日,江门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以下简称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1日,江门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院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院存在四个方面24类问题,涉及70个具体问题。我院党组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止2021年5月22日,对巡察组指出的70个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迅速部署整改。时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院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领导,不折不扣整改。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是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细化措施,层层夯实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我院党组按照严整实改标准,逐条逐项剖析原因,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强力推进各项整改任务。

(四)督查结合,确保整改实效。经过整改,巡察反馈四个方面24类70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毕65项,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事项5项;其中共细化出整改措施216条,已完成210条,有6条正在推进。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7人次,提醒谈话180人次,免职3人,调整工作岗位4人。

(五)建章立制,推动长效发展。2020年至今共制定规章制度65项,其中47项已编入我院2020年8月编印的《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中。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政治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用结合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政法工作条例等,实现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学思用”结合,确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二是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每月组织生活清单为重要抓手,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是将巡察整改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转化学习成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建立“周五课堂”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学习刑事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以学促建,更好指导案件的立审执工作,依法严惩各类犯罪。

二是重视刑事案件质量的把关。依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涉黑恶案件集体讨论机制,所有涉黑恶案件均需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充分讨论。

三是落实刑事诉讼新制度。积极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四是落实刑事繁简分流机制。全面推动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并结合刑事诉讼制度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推进简案快审,提高简案审判效率。

五是完善法院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成科技法庭22个,为智能法院的建设、科技化审判提供了基础条件,同时为进一步深化建设智能法院做好准备。

六是注重定期维护智能建设。密切关注科技法庭的后续使用效能,对已建成的科技法庭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定期系统更新与维护,确保智能法院的使用效果最优化,获益范围最大化。

3.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决策行为。

二是出台《中国共产党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后,进一步进行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制度。

三是出台《开平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开平市人民法院采购项目会商制度》,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采购流程,根据采购金额对采购项目进行分级讨论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加强对干警的关心指导,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做好心理疏导。

五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围绕思想政治、履职担当、工作作风等方面内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提高责任担当意识和统筹协调能力。

六是每月在法院内网通报公示院领导办案情况,建立院领导办案常态化通报机制,将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数量统一纳入绩效考核“工作业绩”项目,强化院领导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的工作意识。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定期对全院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文化阵地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集中排查风险点,研究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重新修订《开平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党组成员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分工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定期向市委宣传部报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制定《开平市人民法院信息化责任工作制度》和《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审批流程,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与广东迪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法院门户网站信息安全等级2.0(二级)保护测评服务合同,对门户网站进行整改,扫描修复漏洞,提高门户网站安全性。并按开平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将法院外网挂在拓尔思集约平台统一管理。

5.关于司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坚持惩罚教育结合。对违纪干警进行警诫谈话并扣减相应奖金。注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干警违法违纪案例,深入剖析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成因、受处分情况,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是持续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申请退费、网上出具生效证明书等服务,并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智慧、便捷的诉讼服务。我院在全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综合得分长期在全省法院中排名靠前,2021年5月21日的综合得分更是位居全省第一名。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调解工作,不断提供便捷高效的多元解纷服务,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在诉前联合调解室安装在线语音视频设备,持续推进和开展线上调解。

四是组织召开诉讼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党建主业意识淡薄,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党建领导工作小组,党组书记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同时建立挂点联系党支部制度,每位党组成员挂点一个党支部,定期到各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

二是出台了《党建工作述职实施细则》,推动党建述职工作落实。

三是及时公开党务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党务内容,保证党组织设立、党费收缴使用、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情况及时公开。

四是深入学习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检查。

五是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1-4册)等,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12字总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刀刃向内开展自我革命,围绕思想政治、履职尽责、纪律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并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是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行为。

三是启用新的打印版《党支部工作手册》,制定套打模板供各党支部参考使用,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开展“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以及组织生活记录参考模板,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

四是针对巡察反映的民主生活会材料高度雷同的问题,我院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非党员法庭领导主持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我院已将该非党员领导调岗,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同时提请免去本院另一非党员部门负责人的庭长职务。

五是研究制定了《开平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明确具体的目标责任等,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六是结合实际,不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通过下发规范通知、工作指引等供各党支部参考学习,以达到规范组织生活的目的。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时完成各党支部换届选举。

二是建立党员干警随缺随补动态机制,及时进行人员岗位调整,确保法庭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在本院15个内设机构单独设立党支部,并按要求调配中共党员担任部门负责人,由党支部书记兼任部门负责人。

四是结合党学习教育,组织退休党员干部学习新理论新思想;坚持每年慰问困难老党员。

4.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确保发展党员入党考察时间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针对存在入党申请书、志愿书与时代思想不符、入党申请时间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况,对相关的2名入党申请人进行警诫谈话,并要求其本人作书面检讨。针对存在上述情况但已调离本院的人员,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对该情况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党员入党资料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四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明确党费应由党员每月主动足额上缴,并结合实际由各党支部于每月收齐后统一交本院综合办财务室保管和上缴。

五是加大发展党员的力度,让更多年轻干警向党组织靠拢。

5.关于群团建设缺失的问题

一是制定我院党组研究群团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新形势下群团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群团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严格按照工会换届工作程序,完成工会换届、成立妇委会工作。

6.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市委组织部要求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情况,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是严格干部提拔考察任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细化干部提拔考察工作流程,严格坚持“凡提四必”原则,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对现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中层干部提请免去其职务。同时,完善干部交流台账,提早谋划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干部轮岗交流方向。

四是针对巡察指出的4名同志混岗使用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整改混岗问题。

7.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指出2017-2019年期间,我院有2名干警违反出国(境)规定,擅自延长滞留境外时间的问题。我院已对相关违纪干警进行警诫谈话,并要求两人作出检讨。

二是再次明确干警出国(境)次数为一年2次。以开平市出国(境)制度为基准,对我院出国(境)制度进行校核,补充缺漏的条文内容。

三是修订《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出台《开平市人民法院机要工作制度》,完善收文呈批传阅流程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三是成立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了2021年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进一步规范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述责述廉内容,并对述职述廉报告雷同的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警诫谈话。

四是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通报违法违纪案例等形式,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导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2.关于对上级巡视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建立“销号制”逐项落实整改。已全面排查上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全面落实整改。

3.关于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本院督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内外联动,确保监督全面到位。

二是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

三是严格遵守《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方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开展谈话提醒,促进约谈常态化。

四是建立随机抽查及通报机制,严厉整治迟到早退问题,推动审务监督常态化。

五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廉政监督员、审务督察等廉政制度,加强对干警的监督提醒。

六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顽瘴痼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对干警的党风廉政监管职责纳入“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及责任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落实。

七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用好谈心谈话,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八是科学运用党风廉政考核结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发展。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并进一步规范奖金发放管理。

二是严格遵守《开平市人民法院执法(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三是责令违纪人员退回相关费用,停止其工作职责,并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四是严格落实《开平市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干警遵章守法意识。

五是制定《关于开展对由当事人承担外出办案费用问题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方案》,启动全面自查,对巡察反馈的作风问题突出的干警开展警诫谈话,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出差报销审批管理,实行业务部门领导、分管业务院领导+综合办部门领导、分管综合办院领导的双审批制度,加大监督力度。

5.关于工程项目及大宗采购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采购业务水平。

二是出台《开平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开平市人民法院采购项目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

三是制定《开平市人民法院大额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与验收管理。

6.关于日常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出台《开平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二是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规范财务报销行为。

三是整治虚假冒领补助、由当事人承担外出办案费用问题,并责令相关干警全额退回相关费用。  

四是发布《关于调整出差、下乡办公期间伙食补助的通知》,明确出差报销的情形及手续,加强出差审批报销管理。

五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规范财务科目列支。

六是明确财务人员职责分工。健全会计岗位审核责任人,分离记账人与审核人职责。

7.关于执行工会收支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工会会费收缴标准,明确工会会费的缴纳标准和收缴方式,规范工会会费收缴。

二是责令相关干警全额退回违规列支的会费。

(四)关于执法领域风险突出方面

1.关于党组执法监管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制定《开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各业务庭各团队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精准识别工作。

二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已分别完成对开设赌场案件和“全案判缓刑”两类重点案件的专项评查,并已形成专题报告。发布《关于常态化做好发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发改案件专项台账,并常态化开展逐案自查和评查。

三是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将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交审委会讨论,讨论后如评定为问题案件的,立即启动错案追究。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法官的法律功底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五是开展2021年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促进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对适用已废止的法律作出判决的(2017)民初735号案承办法官进行警诫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六是严格执行《开平市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任职回避制度记录、上报工作的操作细则》,要求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

七是对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行为人,针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加大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严格依法依规问责。

2.关于案件审理违反程序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提高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

二是对违反规定拖延送达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相应奖金。

三是取消设置“暂缓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限变更审批,规范案件审限管理制度。

3.关于对执行案件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确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全面排查可执行案件并恢复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存款案件办理程序的意见》,科学合理处置财产追踪线索。

四是对于执行人员乱作为未得到及时纠正的问题,启动执行监督程序纠错。

4.关于执行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重新全面核查案款来源,并作出合理处置。

二是明确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款处理方法,规范落实案款领取退赔工作。

三是及时查清每笔不明款项的滞存原因,分类施策,加快清理暂存案款。

5.关于部分刑事案件量刑畸轻的问题

一是开展开设赌场案件和全案判缓刑案件评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开展整改,形成自查案件列表和自查报告。对存在瑕疵、问题案件,及时启动监督问责工作。

二是建立刑事“周五课堂”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刑事法官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与上级法院对口部门的请示、沟通工作,及时寻求上级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精细化分类,严把量刑质量关,加强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乘势而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教育引导党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院干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强化督促检查,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院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抓好督查落实,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整改工作始终,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逐项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工作不积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三)着力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总结提升,形成推进工作的制度机制,达到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的效果。把整改成果运用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四)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纪在法前,养成纪律自觉。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范腐败风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工作长效发展。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工作任务,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精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防止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反复、反弹,通过巡察整改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警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邮政地址:开平市长沙沿江东路82号,邮政编码:529300 ;电子邮箱:kpsrmfy@jiangmen.gov.cn

jmswxcz004@jiangmen.gov.cn

中共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31日


主办:开平市人民法院 网址: www.kpcourt.gov.cn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邮编: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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