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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实体从宽从轻、程序从快从简”机制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驶入“快车道”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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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着力从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作合力等方面推进落实,有效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带动刑事审判结案率持续提升,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结案率达86.6%,位居全市法院第二位。

一是精简流程,实现“一站式”轻案快办案件受理注重繁简分流、案件程序注重简案快办、案件办理注重集中统一,全面建立认罪认罚案件“一站快审”机制。优化繁简分流工作格局,科学合理分流案件,组建2个简案团队,将认罪认罚案件交由简案团队承办,实现“简案快办”。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轻刑快判结合起来,通过公诉与审判环节的快速流转和无缝对接,开辟认罪认罚案件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送、快审、快判、快执”诉讼流转机制,并采用集约化模式,集中移送、起诉、立案、送达、开庭、交付执行,切实提升审判各环节效率。创建“刑拘直诉3+2+2”办案模式,针对危险驾驶类轻刑案件,强化7天内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理判决的时间联动,极大缩短整体诉讼流程。简化讯问环节,与检察机关协调确定庭审环节详略程度,将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一并宣读,进一步缩短庭审时间。今年1-7月,我院已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82件362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89.27%;认罪认罚案件基本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相比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期限从70天提速至不到12天,当庭宣判的85件,占全部案件的23.48%,上诉率仅为0.28%。

二是夯实衔接,落实“全覆盖”律师辩护。坚持“减程序不减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完善法律帮助、援助机制,对无能力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主动联系市司法局及时指派辩护律师,对众多被告人的犯罪案件采取批量指定,保障被告人及时获得有效法律帮助,促使其尽早和全面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庭审环节充分落实“三询问两听取一释明”审判要素,着重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及签署具结书的真实性,保障被告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完善被害人权益保护机制,将联系听取刑事案件被害人意见作为审前必经程序,制作被害人意见表附卷,在量刑幅度内予以充分考虑。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认真向被告人及其亲属解释民事赔偿范围以及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因案施策,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保障被告人和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平衡,今年上半年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案件中,达成和解谅解的占27.86%。

三是分级评定,建立“阶梯式”从宽量刑建立321分级量刑激励”机制,根据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等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情况,对其认罪情节的刑罚量调节比例分别按照30%、20%、10%递减原则处理,鼓励犯罪嫌疑人及早认罪认罚。注重量刑均衡化,与市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联席会议,针对不同类别案件会商制定量刑标准和统一缓刑适用标准,明确“阶梯化”从宽幅度,就从宽幅度、量刑建议的依据和调整、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适用规则、集中开庭和集中出庭支持公诉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量刑建议精准性和可操作性,上半年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87%。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建立动态量刑调整机制,仔细审查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幅度,对于量刑建议明显不当、辩方提出异议或者量刑情节有变化的案件,以书面形式告知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庭审中将根据被告人罪行轻重、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和退赃赔偿等情形,确定是否从宽以及具体量刑幅度,实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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