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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平法院:一份“有故事、有温度”的裁定书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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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心中,案件没有大小之别,事情也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都是他们心中的“大事”,也是他们要全力以赴做好的“实事”。

近日,黎女士拿着一份23年前的民事调解书来到我院,请求更正调解书中记载的姓名。民一庭许眉笑法官负责办理,她耐心细致向黎女士了解有关情况,黎女士于1988年至1997年在广州打工期间,为其办理身份证的工作人员误将其姓名中的一个字写错,一直未作更正,但其户籍登记表信息和结婚证则沿用原始姓名。1998年,黎女士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金鸡法庭促成案件调解,并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使用了黎女士结婚证记载的原始姓名。今年5月,黎女士在办理相关公证手续时,公证部门以该调解书记载姓名与黎女士现时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为由拒绝办理。黎女士为此虽经多方奔走但仍未能解决,心急如焚,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法院帮助。

了解事情原委后,许法官随即前往法院档案室调取案卷材料进行核实。经查,案卷材料显示黎女士在起诉状、庭审笔录上的签名与结婚证上记载的姓名均一致,金鸡法庭根据该姓名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并未存在笔误。为进一步核实黎女士所述姓名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及缘由是否属实,许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一方面向黎女士所属村委会及派出所调查,核实姓名信息出现差异的情况,另一方面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多方了解,在确认黎女士所述的姓名登记信息差异情况属实的情况下,许法官认为该生效民事调解书虽不存在笔误,但由于当时未仔细查看身份证信息导致调解书中未载明姓名差异情况,因而造成黎女士办事不便,决定出具一份裁定书补正原调解书中的姓名信息,添加黎女士的曾用名,妥善解决了黎女士急难愁盼的问题。

黎女士拿到裁定书后开心地表示这已是二十多年前的案件了,当时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庭已经撤销,法官也退休了,我也是抱着试试的心态看能否办到,想不到真的办成了,由衷感谢法院和法官!

因机构改革,我院部分派出法庭和庭室撤并,不少承办法官也相继退休或离职,为妥善及时处理好撤并部门历年所办理案件的后续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我院将此项工作交由民一庭统筹负责。虽因时间久远,部分案卷材料不够规范,相关事实调查难度大,给该项工作带来不少困难,不少案件需多方走访、调查方能核实办理,但民一庭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近三年先后为陈年旧案的当事人办理开具生效证明、补正裁定、证据调取等事项300余宗,将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中,为群众办实事、办成事、办好事,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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