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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后拒不腾房 我院依法强制腾退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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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9月23日,开平法院出动三十余名执行干警跨市执行,并引入公证参与执行过程,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成功腾退位于鹤山市沙坪镇鹤山碧桂园的一处被司法拍卖的房产,顺利将房屋移交给买受人。

2020年5月24日,原告杨某与被告黄某、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黄某、林某未能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向杨某偿还借款本息75万余元,杨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其逾期拒不履行。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以拒收文书、失联等方式试图规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次上门送达文书,被执行人恶言相向,且仍拒不签收法律文书,拖延执行进度。为切实维护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我院依法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黄某、林某名下用于抵押借款的鹤山碧桂园别墅一栋进行公开拍卖,并以222万的最高价成交。8月25日,我院向被执行人黄某、林某送达迁出公告,责令其在9月7日前迁出上述房产,但其逾期未迁出。9月8日,我院向其发出实施强制迁出执行告知书,再次责令其9月17日前迁出上述房产,但其仍不迁出。

鉴于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拒不履行迁出义务,也考虑到房产继续被霸占将导致房产买受人的权益受损,我院决定采取强制迁出措施。为保障本次强制迁出,我院执行人员先后多次与鹤山市相关职能部门商谈具体细节,同时前往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情况等。9月23日上午,我院派出三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鹤山市,按照既定方案对被执行人黄某、林某位于鹤山市碧桂园的被拍卖房产实施强制迁出,对屋内迁出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予以公证。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顺利地将屋内物品全部迁出,并将房屋移交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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