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新闻动态

我院依法受理江门地区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10-09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9月27日,我院依法裁定受理开平市水口珠影文体产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该案是我院审理的首例通过预重整后顺利进入重整程序的破产案件。

开平市水口珠影文体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影公司”)于2013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680万元,经营范围为文体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项目为开平市水口镇珠影星光广场。2019年以来,珠影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一系列建设工程、商品房预售、金融借款等债务纠纷,公司资产先后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导致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2020年9月9日,珠影公司正式提出预重整申请,同年9月30日,开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珠影公司与其主要债权人通过协商,自行选定临时管理人,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专项审计,接受债权人债权申报,调查及初步分类各类债权债务,核实公司固定资产、涉诉案件及员工情况。与此同时,为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我院积极协调请示江门中院,为预重整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奠定基础。

通过充分运用预重整机制,初步梳理了公司的债权债务,债权人也及时了解债务人的关键信息,目前经初步确认的债权额已超过5亿元,临时管理人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就债权债务清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共同拟定了预重整方案。为快速实现该公司“预重整”与重整的有效衔接,今年9月27日,我院依法裁定受理珠影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由梁颖文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具有丰富破产审判经验的邝海蔚庭长及年轻办案骨干李佩瑶法官组成合议庭,多次召开业务研讨会,对珠影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于9月30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运用预重整前期企业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核查、重整方案谈判等关键性工作有效前置的成果,积极加强府院协调,充分发挥管理人及各相关方的积极性,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主办:开平市人民法院 网址: www.kpcourt.gov.cn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邮编:529300

粤ICP备19069791号-1号 开平市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