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请你遵照执行。”近日,开平法院苍城法庭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的女性当事人免受家暴侵害。
因家庭琐事,多次遭丈夫殴打、骚扰
2021年11月,被申请人张某持刀恐吓并殴打其妻子陈某,致使陈某身体多处损伤,经医院诊断为多处挫擦伤,申请人陈某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次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今年年初,被申请人张某再次尾随跟踪申请人陈某及其朋友至广州,并对陈某的朋友进行殴打,致使陈某朋友全身多处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张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此外,被申请人张某还不断骚扰、跟踪申请人陈某,致使申请人陈某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当日受理即签发,刻不容缓反家暴
近日,申请人陈某向开平法院起诉离婚,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立即着手研究案情,仔细审查证据,认为申请人陈某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申请条件,遂于受理当日即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陈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和进入陈某的现居住地和工作地。同时,同步送达双方当事人及相关派出所、社区等协助执行部门,并向相关部门说明案件情况及潜在危险,如发生保护令禁止情形时应及时给予帮助和保护。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司法救济措施,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作出的民事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遭遇家庭暴力,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必要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有受伤,应及时就医治疗,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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