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诉源治理,我院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法官+驻村第一书记”定点驻村项目深入基层实践,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化解、乡村法治宣传等服务工作,赢得乡镇群众一致好评。
近日,我院驻村法官邝海蔚联合驻村第一书记,合力调解塘口镇裡村村一宗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和谐化解村民与村委会矛盾,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的法治化社会环境,当地村委会向驻村法官赠送致谢锦旗。
“寻病源”:定期排查潜在隐患
今年以来,驻村法官邝海蔚多次到塘口镇裡村村开展驻点服务,在上门走访、与村干部座谈期间,其发现村里的村规民约制定程序、民主决议记录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有可能诱发潜在的矛盾纠纷。针对上述问题,邝法官积极从法律角度就完善村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引导村委会尽快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让村民自治在法治框架下正确运行。
“治未病”:主动介入化解矛盾
正由于村委会民主决议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导致当地某村民以村委会不支付土地征收款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多次到村委会讨要说法,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关系愈加僵化。考虑到双方如对峙法庭矛盾将会进一步被激化,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邝海蔚法官决定提前介入,随即联系驻村第一书记王小磊,详细了解该起纠纷的来龙去脉,并针对症结积极商量调解方案。
“开良方”:重启民主议定程序
经驻村第一书记多方协调后,邝海蔚法官带领团队人员下沉至裡村村,组织该村民与村委会干部进行“面对面”调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人员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初步同意以启动民主议定程序重新讨论和确定是否支付土地征收款给该村民。随后,邝海蔚法官多次到该村委会就后续重启民主议定程序事宜跟进了解,并向村委会干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今后避免类似纠纷打上了一剂“预防针”。目前,该村委会已按照民主议定程序依法召开村民大会作出民主决议,并及时支付相应土地征收款给村民。
“不过堂”:推动“枫桥经验”效能最大化
用脚步丈量为民之路,用心化解村民之忧。自“法官+驻村第一书记”定点驻村项目落地以来,我院驻村法官实事办了一件又一件,深入村居化解苗头性矛盾,促进潜在纠纷化解于诉外,助力乡村治理隐患消除在当地,达到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的“未病先治”效果,对辖区乡风、民风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法官驻点村居“坐诊”90余次,参与指导纠纷调解220多宗,司法服务基层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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