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间,一幅幅“鸟在林中歇、林在水中生”的美景映入眼前,这里便是“广东省森林小镇”“岭南生态气候标准·城市天然氧吧”——广东省开平市大沙镇,是重点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发展区。
近日,开平法院邀请了全国、省、县、镇各级人大代表及大沙镇当地干部、村民、“法律明白人”来到大沙镇案发地,就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并以生动的典型案例向在场群众进行普法宣讲,让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案发地巡回审判,让司法更“接地气”
2022年,被告人雷某从网上购买捕兽夹和远程户外报警器,多次在开平市大沙镇案发林场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猎捕。后办案民警在其住所内搜查出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领角鸮、虎纹蛙等野生动物。经鉴定,虎纹蛙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领椋鸟、八哥大、拟啄木鸟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价值近2万元。
承办法官吴柏威看着本案案卷陷入沉思,大沙镇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但当地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还是不足,于是决定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当天,国徽高高地挂在法院警车上,纷纷吸引了当地群众围观和讨论。
“大家可以坐在旁听席旁听,待会我们就当地发生的一起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吴法官见状,热情地邀请大家坐下。
庭审中,在吴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和发表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了陈述意见,并就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表示悔意。
“我原以为这只是寻常的捕鸟,没想到触犯了法律,现在特别后悔当初的行为,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雷某在庭审中忏悔道。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违反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雷某犯非法狩猎罪,应判处刑罚……”经过审理,吴法官就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原来非法狩猎虎纹蛙等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以后我们都要切实保护好大沙镇的野生动物资源,守护好大沙镇美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在场的群众旁听后纷纷表示。
现场普法宣讲,让法律更“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不断普及,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然而,盗猎、捕杀、食用、贩卖等破坏鸟类正常迁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巡回审判结束后,吴法官变身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把巡回审判现场变成普法课堂,结合鲜活的案例向旁听的村民们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鼓励他们发现此类情况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坚决做到山林无捕鸟工具、杜绝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以实际行动守护绿色生态屏障。
“面对漫山遍野、数不胜数的野生鸟类,不少人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触碰法律“红线”。野生鸟类是重要的野生动物资源,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此外,吴法官以及干警还沿途向附近村民倡导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的价值导向。
“开平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到案发地开庭审理,用直观的庭审活动和通俗的释法语言,呈现了一堂生动形象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辐射范围广、受教育群众多,对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代表陈奭荣旁听后激动地说道。
“开平法院把这个巡回审判搬到了大沙镇的南岸村,开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和普法宣传的双重作用。在打击破坏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进一步让法律走进百姓心里。法院的这种举措,为推动开平的百千万工程和构建绿美开平,提供了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广东省人大代表梁俏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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