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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暖阳融坚冰:一场行政民事争议的化解之旅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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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两个官司能一起解决,赔偿款当场就到账了!”年过六旬的吴大姐拿着调解协议书,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近日,开平法院通过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平分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一年的工伤认定连环诉讼案,创造了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同步化解的“开平样本”。


这起看似普通的工伤认定案件,背后却牵动着多方权益。

作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吴大姐在工作期间受伤,当地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后,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吴大姐遂向开平法院提起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向江海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开平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中止审理。相关行政诉讼案经江海法院审理被依法判决驳回申请,其后用人单位又向江门中院提起上诉,形成了“一案双诉”的复杂局面。

相关行政诉讼案二审过程中,江门中院行政庭陈敏婷法官团队在梳理案件时敏锐发现:双方对工伤事实并无根本分歧,争议焦点实际集中在赔偿标准。这一判断为案件突破指明了方向——与其让当事人在两个诉讼程序中疲于奔命,不如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

于是,陈敏婷法官根据江门中院和江门司法局联合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属地原则,将该行政诉讼纠纷委派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开平分中心开展调解。

“江门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立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将在各县(市、区)设立分中心及若干工作站。形象地说,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就像‘法治门诊部’,我们联合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专家会诊团’!”开平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形象地介绍道。

于是,由开平法院速裁团队谭子兴法官团队与行政复议调解员组成的联合调解组就地成立。

但案件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企业方坚持认为“退休返聘不应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有待商榷”,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我们了解到,吴大姐为退休返聘人员,公司并未给某缴纳社会保险,所以调解的焦点就是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支付费用的数额问题。”谭子兴分析道,并建议采取“法律释明+成本分析+情感疏导”的组合拳来进行“双线穿透式调解”。

一方面,行政调解员重点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阐明特殊用工关系下的权益保障,让用人单位认识清楚工伤认定事实。另一方面,谭子兴法官团队向双方阐明案件调解法律成本优势,释明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及法律依据,并精准测算赔偿项目,用表格直观对比诉讼预期与调解方案。

当看到“诉讼成本核算表”中列明的时间成本、律师费用等数据时,用人单位负责人态度开始松动

“赔偿款能不能落实?”面对吴大姐最关心的履行问题,谭子兴提出“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司法确认”的三重保障机制。同时,谭子兴向用人单位列举出多个典型案例,引导用人单位深思熟虑有关纠纷如不能妥善化解,不仅劳动者权益难以保障,企业也将陷入漫长诉讼漩涡。

经过多方深层次地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用人单位与吴大姐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调解协议签署现场,随着手机银行到账提示音的响起,这起连环诉讼画上圆满句号。企业同步撤回行政诉讼,法院对民事案件出具调解书,真正实现了“程序闭环”。

既要解开“法结”,更要化解“心结”。如今,走进开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行政纠纷受理专窗”的标识格外醒目,速裁团队与调解组织协同作战的场景已成为常态,一条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枢纽,整合司法、行政、行业调解等多元力量的“预防排查—前端化解—联动处置”全链条机制正逐渐形成。

目前,开平法院已累计办理江门中院、江海法院委派的行政纠纷先行调解案件28件,为后续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奠定了基础,更以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抓前端、治未病”的现代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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