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一批审判办公家具、空调、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及其他废旧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
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法院处置报废固定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KPFY-20240301
本项目残值评估价合计2035元,合计104项:
序号 | 资产分类 | 数量 |
1 | 计算机、办公设备 | 32 |
2 | 审判及办公家具 | 72 |
报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并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能开具回收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1、意向竞买方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30前发送该单位营业执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及报名表(盖章扫描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kpsrmfy@jiangmen.gov.cn
2、我院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各意向竞买方携带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资料到现场统一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
现场查验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30。
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资料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
标书投递方式:通过快递方式于2024年4月10日17:30前将标书寄达本院(以本院接收到邮寄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黎先生 0750-2235044
开标:由本院相关人员统一公开拆封报价书,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回收单位。
四、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2、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4、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0750-2235044)
开平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7日
主办:开平市人民法院 网址: www.kpcourt.gov.cn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邮编:529300
粤ICP备19069791号-1号 开平市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