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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耗材配送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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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就开平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耗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PFY-20240802

供货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2万元(投报总价超过采购项目总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一般常用设备及耗材必须在4小时内送到并完成安装,非常用设备或特殊耗材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完成安装(需提交承诺函)。

2、采购项目的数量(附件一),是我院一年时间内预估采购的数量,请各意向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逐项进行报价,确定供应商后,每一个自然月,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对账单,按照实际消耗数量,以本次询价文件提交的单价进行结算。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需是全新未经使用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的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已收款项百分之五的赔偿;

4、成交供应商必需提供免费送货、上门安装及调试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硬件设备(非耗材类),需提供一年的质保。

5、交货地点:7个交货地点,包括开平市人民法院本院(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沿江东路82号)、5个乡镇法庭(水口人民法庭、苍城人民法庭、赤坎人民法庭、马冈人民法庭、赤水人民法庭)、开平市看守所。

6、保密要求

(1)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对外披露、泄露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因合同履行而知悉的企业信息或环境信息、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过程信息、以及最终的成果信息。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遵守本约定,并对成交供应商人员违反本约定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保密责任者范围:成交供应商及其人员。

四、采购需求

详情见附件一

供应商所投报的项目单价应为包含:项目价格、税费、软件费、保险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及培训费等所有费用的总价。

五、评审方法

1、本项目是采购人自主采购项目,评审小组为开平市人民法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报价单位(公司)不少于3家即可正常开标评审。

2、在满足采购项目的重要参数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质量、服务相等,且按照项目清单所报总价金额最低为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请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附件二的格式,将询价文件资料以密封包装的形式,于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前,通过快递方式或直接投递至以下地址: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2235044。每一份询价文件密封袋两头封口上均需贴封条,并在文件袋贴上包装封面(格式见附件二)。

七、询价文件

详情见附件二

以上公告内容解释权归开平市人民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202486

附件一:采购项目要求及采购数量.xlsx

附件二:询价文件格式.doc


主办:开平市人民法院 网址: www.kpcourt.gov.cn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邮编: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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