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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授权委托书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0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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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开平市长沙人民西路X号X幢XXX房。 电 话:XXXXXXX 
被委托人:李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地: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X号X幢XXX房。 电 话:XXXXXXX

现委托李XX在我与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委托人:张XX
被委托人:李XX
XXXX年X月X日

主办:开平市人民法院 网址: www.kpcourt.gov.cn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沿江东路82号开平市人民法院 邮编:52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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