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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令使用承诺书(样式)
来源: 开平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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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本人系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执业证号xxx, 因xxx(原告/上诉人/申请执行人)与xxx(被告/被上诉人/被执行人)xxx(案由)一案中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向贵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现本人承诺如下:

一、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律师调查令,并保证在调查取证后, 五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回执提交给贵院。

二、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或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未提供证据的,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律师调查令和回执退还贵院入卷。

规范使用律师调查令,对持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 仅限于本案诉讼使用,不对外泄露或作其他使用。

不伪造、变造律师调查令收集证据或信息。

不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

六、若接受调查单位或个人将调取证据密封,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私自拆封

七、不擅自复制、泄露、散布证据等可能损害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权益。

八、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影响案件办理。

九、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

如本人有违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依法给予的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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